旬阳县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十三五总体思路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环保局紧紧围绕“一强五好”陕西强县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六化”进程、转变发展方式、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以落实污染减排任务为重点,以生态创建和环境监管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和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旬河滨河公园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环保战略”地位得到强化,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基本形成。持续深化“生态立县”战略,牢固树立“生态环保高于一切”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一环,县十五次党代会上,把“生态环境好”作为建设陕西强县的一个重要指标写入党代会报告。向全县提出“GDP要为生态环保让路”的刚性要求,在全市率先出台《党群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各级政府及部门环保责任规定(试行)》等文件,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环保牵总、部门尽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印发了《旬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旬阳县环境应急预案》,构建了“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2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22次、县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工作50余次。每年都召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参加的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与各镇、相关部门及重点工业企业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年度环保工作任务,形成了“常规工作抓严管、生态文明抓创建、监测监督全覆盖、环保国策抓普及、执法惩处必严格”的推进机制。

汉江第一湾 旬“阳乾坤湾

(二)“重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始终把保障“一江清水北上”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旬阳县汉江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旬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推行汉江水质保护“河长制”,关闭排污口30个,设置河长制监测断面43个,安装汉江及旬河河道监控点位64个,汉江出旬阳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投运,在全市率先开展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营试点。近年来,共投资4亿余元对江河沿岸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乱堆乱倒、船舶生活污染、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染等源头进行治理,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日收集处理量达8000吨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场日收集处理量100余吨。目前,蜀河口、旬河口、旬河入境和汉江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及以上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二是大气综合整治工作强力推进。印发了《旬阳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旬阳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划定县城区禁煤限煤区,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累计淘汰黄标车906辆,油改气107辆,取缔残疾人三轮摩的371辆,拆改燃煤锅炉21台,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520台,淘汰关闭各类行业落后工艺生产线47条,安装天然气管道23公里,安装入户5743户、企业2家,仅中科纳米公司一家企业煤改气后就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减少200吨、9.7吨。采取现场办公、派员驻场指导、落实湿法作业等措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实施完成裸露地表绿化面积4520公顷。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均在350天以上,2017年,县城大气自动站建成投运,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8天。三是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强化秦岭生态保护区内企业严格监管。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绿化,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近年来累计造林3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55.73%,林木绿化率72.19%;绿色循环经济占全县GDP60%左右。投资近4亿元实施重金污染综合防治项目26个,重金属污染严重态势得到缓解。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已创建并获命名省级以上生态文明镇14个、生态文明村8个、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单位2个,县、市级生态文明镇21个、生态村231个、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单位45个。四是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全面加强。对全县58个重点污染源企业分门别类建立了“一企一档”和企业台账,特别是对26家涉重金属企业和17座尾矿库,认真落实企业24小时值班制度,由县环保、安监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督促检查,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美丽宜人的田园风光

(三)“高压态势”监管持续保持,铁腕执法惩处成为常态。印发了《旬阳县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旬阳县环保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始终把严格环保执法作为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大力支持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成陕南首家标准化环境监测站,监测项目达77项。建立“日巡查、周夜查、月联查”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环保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始终保持环境违法“零容忍”高压态势。近年来,持续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整治、汉江水质保护、危险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汛期尾矿库安全、畜禽养殖业、重金属企业、建筑工地粉尘噪声等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10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3家次,处罚企业47家(次)82.03 万元;关闭取缔7家落后工艺小火纸厂、涉重金属落后产能企业19家,对拒不执行环保要求、违法排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行政拘留3人。对全县各类涉及危险(医疗)废物的453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医疗)废物处置;对18家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了县域辐射环境安全。

二、“十三五”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旬阳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保障汉江水质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坚持“科学发展、强化保护,环保惠民、促进和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政府引导、协办推进”的原则,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环保法》,紧紧围绕打赢水体、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三大战役”,从环境质量改善、治污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四个方面工作”着手,加快推进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普法工作、加强环境司法建设和执法监督)、权力责任(以三个清单划清边界、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落实环境质量责任制)、环境治理(环境统一监管、综合监督、综合决策、评价考核与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市场机制(建设资源环境市场制度、改革环保收费与环境价格政策、实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完善税收政策、建立完善激励企业参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社会共治(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政府、企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五大体系建设”,实施环境质量改善和提标、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清洁、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行动体系建设“八大工程”,分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2016—2018年)、科学发展和巩固提升(2019—2020年)两个阶段,确保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大指标体系”19项指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到2020年末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生态文明水平与小康社会相适应,县域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呈现同步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省级生态村水泉坪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建议

针对我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县域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生态恶化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环保投入不足、能力建设不足、环保科技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议在实施“十三五”规划过程中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强化组织与管理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依法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环境管理体制,划清权力职责边界,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二是建立完善考核与监督机制。完善总控制指标与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把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与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地方经济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三是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宣传教育。把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

(二)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加大力度、联合行动。二是加大司法移送力度。加大环境违法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管理,对重大污染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先予执行等措施,强化执行手段,确保执法到位。

(三)保障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一是逐步提高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财政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发挥公共财政在环境保护投入上的引导作用,推动环保项目的社会化运作。二是推进排污者加大治污投入。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推动排污者加大治污投入。同时,从排污费中列支部分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引导排污者自觉加大投入。三是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污染治理产业化,争取国内、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实行多方面的合作。

(四)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一是建设开放环保。对环保政策的制定、项目建设、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民意,深入实地调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切实维护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环境保护建设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多途径、全方位对公众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科学常识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道、表彰、奖励环境保护先进,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提高环境保护技术支持力度。一是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不断增加拉技术投入,加快新技术设备引进,提升环境管理科技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依靠科技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二是提高环境监测监管科技化水平。提升环境监测监管仪器设备装备的科技水平,加快人防向技防的转变,逐步将技防作为监测监管的主力军,最大限度减少监管中的人为因素,提高监测的科学化水平。三是高标准推动应急能力建设。以科技为支撑,加强现代化、网络化应急能力建设,使环境应急达到网格化管理、便捷式服务、准确性界定、迅速地处置的目的,最终实现环境风险完全可防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