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4〕22号)和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汉政发〔2015〕20号)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十三五”期间,我县电子商务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在农产品流通、服务业领域和农村、城市社区的普及应用,培育南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以电商企业为主体、以园区建设为平台、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专业人才为支撑,围绕园区建设、人才培训、拓展应用、品牌打造、营销推广、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结合县情资源实际,优化发展环境,构建门类齐全、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推广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业务流程,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
(三)坚持重点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突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子,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
(四)坚持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抓住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机遇,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信息和资金安全,维护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技术及产业化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模式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电子商务园区物流、支付和认证等配套支撑服务进一步完善,各项主要发展指标和管理服务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电子商务制度体系和信用环境基本形成,毗邻地区电子商务强县地位基本确立。计划2016年全县网络社会消费零售额达到10亿元,2017年达到15亿元,2018达到20亿元。到2020年,全县培育电子商务社会消费零售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100家,超5000万元的企业10家,超1亿元的企业5家,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额5000万美元。全县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60%,电商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万人以上。2016年,南郑县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2017年,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园区。
四、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一)加快大河坎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落实好各级政府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促进发展措施,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重点,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主要引进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与软件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文化创意企业等。通过O2O集群平台抱团发展,打造“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融合的电商园区,推动电子商务在传统产业、社会服务、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广泛普及运用,逐步形成“互联网+传统产业+农民合作社” 模式的县域电子商务。
(二)建好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配套服务。为入园电商企业免费提供商务办公、产品体验展示、品牌培育推广的场地,免费开展人才培训,整合代理运营、物流配送、营销广告、文化创意、包装设计、网店摄影等服务功能。建设 “众创空间”,以创新型孵化器为支撑,为小微创新电商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统筹规划,合理空间布局,扩大电商园区规模。在大河坎、县城,利用地产开发商库存商业用房、居民闲置楼宇,采取开发商免一部分房租、电商企业承担一部分房租,政府补贴一部分房租的合作模式,适度扩大电商园区规模,引导电商企业入驻园区聚集发展。
(四)支持各镇、街道办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园区产业聚集能力,引进大型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农村电子商务聚集区。
(五)严格入园企业准入条件。入驻园区电商企业必须在南郑县注册登记,到电商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具备核心业务、成长潜力和竞争优势,与县电商办签订入驻合同,由政府提供经营场地,免收三年场地使用租金。签订入驻合同中,必须明确三年网上零售交易额、孵化企业数、提供就业岗位和纳税情况等年度具体目标、自觉遵守环境保洁规定。对达到预定目标的入驻企业,可延期免费使用经营场地;对未达到预定目标的企业,按约定从园区撤出。
五、推动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深化
(一)鼓励县内商贸批发、零售企业广泛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电子商务技术,实现采购、库存、销售、配送等经营管理的信息化和线上线下的互动发展。支持传统百货、超市、便利店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和互联网营销。2020年全县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60%。
(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鼓励生产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店,开展网上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资本、信息化优势,建立独立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引导生产企业利用物联网信息系统将生产中的供应、制造、销售数据信息化、智能化,实现产品供应的迅速、高效、个性化,提高制造业的智能化水平。2020年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50%。
(三)鼓励县内企业依托各类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支持进口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进口商品国内销售渠道。
(四)鼓励县内专业批发市场和日用消费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开设网络交易市场,发展电子商务。
(五)加强服务业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在社区的普及运用。依托信息化终端和载体,社区居民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产品类、票务、家政、资讯等线上服务。
(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各镇(街道办)在线上建特色馆,线下建体验店。选择有特色产品、有条件的村,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形成的流通营销网络、党建系统的“便民直通车”、邮政公司“邮掌柜”系统和联通公司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智慧小屋”。 加快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点建设,促进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特色产品进城双向流通。5年内在全县各镇、街道办全面建成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要的行政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
(七)扩大电子商务在民生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商务在交通、保险、公共缴费、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共事业和社区服务平台建设。
(八)拓展电子商务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重视创意文化产业引进和培育,完善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九)扶持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四大战略产业,以及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广告等新兴产业,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十)鼓励县内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酒店、餐饮、住宿、农家乐等旅游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网上订购服务系统,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务服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推动“智慧旅游”发展。
(十一)鼓励法律服务、财会服务、家政服务、房屋租赁、市场调查、资信评估和投资、技术、注册、咨询等中介服务企业,自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十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县特色资源优势,保护好县内行业品牌、特色品牌和地标性品牌,严把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维护好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
六、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一)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县内三大网络运营商要加快农村、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家庭宽带提速升级,到2020年,县城、大河坎和县内主要旅游景区、中心集镇实现无线宽带全覆盖。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网络资源的建设投入,全面提高园区信息化服务水平,以便捷、通畅的网络服务促进入园电商企业发展。
(二)加大物流体系建设。坚持引进外地物流公司和培育本地物流企业并重,规划建设好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物流中心,支持邮政快递仓储物流网在全县农村布点建设,鼓励民营物流公司投资电商物流项目建设。
(三)推动电子政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转变政府服务职能。鼓励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移动办公服务平台,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群众和企业享受到更多的免费政务服务。
(四)创新发展电子支付服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支持县内获取国家网络支付牌照企业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业务,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结算服务。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做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
(五)构建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线上、线下交易活动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商务信用评估,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六)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加快发展云计算,建设云服务平台,推进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加强电子商务服务模式与技术集成创新。
(七)建设电子商务人才队伍。鼓励县内各类培训机构、职教中心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合作,开设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专业,培养多层次电子商务人才。鼓励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举办电子商务高级研修班,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支持电商协会组织交流活动。加大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全电子商务人才成长促进机制。
七、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
全力抓好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开展全国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县、2016年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加大创建力度,制定创建方案,2017年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创建全省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
八、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一)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适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县财政在“十三五”期间,每年根据电商发展情况及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和奖励县域内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示范带头作用的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农村电商园区、服务站点。
(二)设立品牌培育专项资金,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培育推广。县财政每年从专项资金中给园区品牌培育推广中心列出专项经费,支持电商企业从全县主导产业中优选产品,将“小”、“弱”、“散”的特色产品、地标性产品和地方名优产品,分类统一注册商标、统一质量认证,统一包装,统一组织县内特色产品,在 “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平台上线销售、建立特色馆,集中亮相推广,帮助县内更多实体企业培育推广本地特色产品,增强我县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县加工制造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创新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让“老产业”焕发出“新活力”。
(三)整合人社部门创业培训、移民搬迁产业培训等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实现脱贫目标。统一组织县内各类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传统企业参加电商营销培训。举办返乡青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商务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整合现有商贸流通、服务业和农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并视新增财力状况逐年增加资金规模,集中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符合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规划的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安排。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用地支持。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用地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开展电子商务经营。
(二)改革准入登记制度。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主体,从事网络经营时无需重新登记即可在网上亮照经营。放宽网络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出资的期限,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允许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主体用其居住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外,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在网上依法公示身份信息后直接开展经营活动。
(三)创新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利用传统信贷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动产质押融资方式和网络联贷联保等融资产品,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推进金融便捷化服务,提高中小电商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
十、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财政局、经合局、经贸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农业局、供销社、林业局、科技局、人社局、扶贫办、移民办、金融办、信息办、园区办、统计局、民政局、卫计局、教体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局、文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国税局、地税局、县人行、供电局、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独立承担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办要成立电子商务工作机构,确定工作人员,合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二)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顶层设计,编制《南郑县“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学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
(三)制定《南郑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除电子商务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对在电商企业引进、人才培养、园区建设、品牌推广、线上建特色馆、线下建体验店、农村建服务网点建设和在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四)制订落实系统政策及具体措施。配套制定《南郑县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南郑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南郑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南郑县电子商务企业招商引资实施办法》等政策实施细则,切实形成有效的政策保障合力,推动南郑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
(五)加快建立网络零售统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我县电商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制度,跟踪了解网络零售发展动态,积极引导达到限上规模的网络零售企业入库纳统,为壮大我县网络零售规模、促进电子商务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六)成立县电商协会。在县内电子商务企业中推选有激情、有情怀、心胸宽广,有一定行业经验的人和有影响号召力的企业牵头发起,吸纳县内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为会员,充分发挥协会在交流、协作、行业自律、资源整合和服务会员等方面积极作用。加大对外推介力度,定期举办电子商务专业展会,促进行业交流、合作。
(七)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交易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网络制假售假,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八)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公安、金融、文化、信息、市场监督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维护电子商务活动正常秩序。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全民应用信息化素质。
(十)建立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与各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定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以考核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十一)加大表彰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快培育一批知名网络经济企业、知名网站、知名企业家,表彰一批电商风云人物、优秀专业人才和创业之星,提升电子商务的社会关注度和电商品牌知名度,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