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设9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社会组织科、减灾救灾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优抚安置科、民族宗教科。市局下属单位13个:市老龄办,市社会救助中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福利厂,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市卧龙山公墓管理所,殡仪馆,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一)负责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及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市减灾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实施减灾计划。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指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调整工作。 (九)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规范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