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发展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根据《陕西省林业厅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以“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指示为统领,以“森林走进城市、城市拥抱森林”和陕北大绿化为理念,以“创建森林城市,共享绿色家园”为主题,着力打造生态屏障体系完备、林业产业体系发达、生态文化体系繁荣的城乡一体城市森林生态空间格局,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原则。
(二)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原则。
(三)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原则。
(四)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原则。
三、布局与目标
(一)总体布局
围绕城乡一体布局,采取造、管、封及生物、工程等措施,多措并举,着力打造 “点、线、面”相结合、“片、带、网”相交织、“林城相抱、林村相映、林廊相伴、林水相依、林山(沙)相守”的森林城市景观。
(二)具体目标
1.到2017年9月底,全市新增绿化面积15.38万亩,成功打造以常绿树为主、针阔混交、乔灌搭配的“城区两山森林公园、马场梁卧虎寨、锦大路沿线、大保当臭柏自然保护区、圪丑沟水源保护区、红碱淖自然保护区、大柳塔矿区、沿黄经济林、榆神府高速沿线、锦界工业园区”十大生态林基地和“包茂高速、神佳米高速、杨陈一级、府店-店红一级、神榆204省道、沿黄公路”六大绿色廊道“百万亩”生态骨干工程,形成“镇镇万亩林、十里不同景”生态格局,使全市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市域森林覆盖率在30%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所有创建指标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建成省级森林城市。
2.2018年到2020年,扎实完成榆林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下达的创建任务,为神木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3.2021年到2026年,在巩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神木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十年规划》,继续推进森林城市各项建设任务,不断提高森林城市发展水平。
四、主要任务
神木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切实体现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前瞻性;要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合理布局各类绿地,以创建森林城市为载体,着力推进“森林生态屏障体系、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森林文化繁荣体系、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建设,稳步增加绿量,力争将市域打造成为天蓝、地绿、水清、景美和生物多样的美好家园。
(一)加快造林绿化,优质高效地完成森林城市创建任务。
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城市生态系统是森林城市的重要标志。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中,要重点围绕“绿色长廊增景工程、绿色山川增秀工程、绿色城市增彩工程、绿色园区增效工程、绿色镇村增美工程”,有针对性地对全市境内的城、镇、村及山、沙、水、田、园、路,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圆满完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森林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任务,推动绿色神木快速发展。
1.扎实推进“一路一带”绿色长廊工程建设。以公路、铁路为纽带,采取“一路一带”方式布局,多树种搭配、花果点缀、色香齐备方式打造,重点建设榆神高速、神府高速、神佳米高速等骨干道路绿色长廊工程,力争建成层次多样、色彩斑斓、结构合理、功能完备、交相呼应的森林生态廊道,使市境内普通廊道实现全绿化、重要廊道实现景观化,全市道路绿化率在80%以上。2017年,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神佳米高速、城市西入口、二堂至石壑则、何家塔至大柳塔、沿黄公路等5项工程1.08万亩、136公里公路绿化任务。
2.大力推进“一山一景”绿色山川工程建设。以“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退耕还林”四大工程为依托,采取乡土树为主,乔灌搭配、针阔混交方式,对市境内荒山、荒沙、河岸、湖岸的裸露土地采取“一山一景”递进式绿化,通过重点建设樟子松基地、荒沙荒山、河流水系、义务植树等绿化工程和建立水库湿地公园、红碱淖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形式,使市域内森林覆盖率在30%以上,力争向国土园林化目标奋斗。2017年,重点完成樟子松基地、退耕还林工程、爱心林工程、苗木积压处置及义务植树等面上造林10万亩。
3.举力推进“一园一式”绿色城市工程建设。城市绿化工作要坚持“有规划、有文化、森林化、乡土化”,以增加绿地覆盖率为抓手,重树种多样搭配,重绿化品位提升,重点开展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植物园、环城防护林带及街道、小区、单位“一园一式”增彩绿化建设,适时试点立体式绿化工程,全力打造“宜游、宜居”的森林城市格局,使城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呈现“城在绿中,人在景中”的城市生态森林化美景。2017年,重点完成东山森林公园、城市中心公园、石壑则入口、城市节点等绿化工程0.9万亩。
4.强力推进“一区一类”绿色园区工程建设。重点对锦界、柠条塔等八大工业园区实施“一区一类”园林式绿化,切实将工业园区打造成为绿色型、景观型、碳汇型生态园区,不断释放工业园区的生态效应,充分展示工业园区生态优先的发展新举措。2017年,重点完成能源企业、锦界森林公园、锦界百米大街、锦界园区环境提升等工程2.5万亩绿化任务。
5.全力推进“一村一品”绿色镇村工程建设。镇村绿化建设要充分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生态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林权改革、林业产业建设相结合;要充分利用村庄隙地、河流水系、村庄周围山体等自然要素,开展“四旁”绿化、庭院绿化、农田林网绿化、枣杏果示范园、生态农庄及林木种苗培育等项目建设;要采取改造、扶持、引导等方式,稳步推进“一村一品”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使镇区绿化覆盖率在35%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在30%以上。2017年,重点完成高家堡、栏杆堡等8个镇和石拉沟村、马家湾村等10个村0.1万亩绿化任务,完成红枣低产园改造2万亩、杂果园建设0.3万亩,林木种苗培育面积达到0.5万亩。
(二)加强资源管理,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建设成果。 森林资源保护是维系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维护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中,要采取加强执法、加强森林防火、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加强封山禁牧、加强巡查管护、加强监测救助、加强森林抚育等措施,对重点林区、重要湿地、珍稀古树、濒危植物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施有效保护,使来之不易的森林资源建设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要强化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不断优化环境自然度,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清静的居所和清爽的场地,充分彰显森林城市的优越性,切实保障森林城市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完成红枣、沙柳有害生物防治5万亩,津京风沙源封山育林2万亩,森林抚育5万亩,加强野生动物救助收容中心、红碱淖湿地监测站等场所和能力建设。
(三)突出文化提升,积极有为地推动森林文化繁荣发展。 积极开展生态文化普及教育,发展生态旅游,倡导绿色消费,树立生态道德,弘扬生态价值观,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的生态文化建设体系。充分以森林公园、森林科普馆、自然保护区、森林体验区、古树名木、野生动物资源为载体,加强学生等公众群体的植绿、爱绿、护绿教育,传播生态文学,举办森林生态书画、摄影展览,打造休憩、观光、体验三位一体生态休闲旅游基地。2017年,重点完成森林科普馆、东山森林公园、大庄森林体验基地、圪丑沟水源保护区等森林体验基地建设。
(四)加大基础建设,持续稳步地推进森林城市健康发展。 市域基础设施建设是创建森林城市的基石。在创森工作中,一是要完善城市生活设施,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格局,发展清洁能源,增加城市绿地容积率,使森林生态功能能够有效承载市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要建设“大数据生态林业”,运用网络、通讯等现代信息手段,加快建立高效便捷、先进适用、稳定安全的林业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将信息化管理应用于规划设计、检查验收、资源防控、资源监测及电子政务、数字档案等林业建设事宜中。2017年,要建立林地巡查护林员信息化管理平台,确保大保当臭柏自然保护区、两山森林公园远程信息化监控平台投入运行。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申报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5月10日)
认真对照《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编制创森总体规划,开展创森工作自查活动,完成创森自查报告、创森工作报告,向省林业厅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文件和相关材料。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1日—5月20日)
1.精心组织。成立创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下达创森任务和项目,明确创森评价指标,分解目标任务,夯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与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创森工作经费。
2.宣传动员。市委、市政府举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启动仪式,培训创建工作人员;多形式、广渠道宣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及要求,激发民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21日—8月31日)
1.各责任单位依据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针对主要任务,高质量、高标准、高品位地完成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各项工作。
2.各责任单位及时积极主动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办公室对接,将创建所需的评价依据资料按时提供。
3.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协调和动态管理全市的创森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创森工作情况。
4.开展全市创森工作自查,邀请第三方专家对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进行评估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梳理。
5.根据评估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问题,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整改。
(四)申报验收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制作创建工作汇报片、收集整理编辑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资料。向省林业厅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迎接评审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张生平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封杰任执行组长,市委副书记蔡文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道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雷晴初、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高景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进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亚萍,市政府调研员高林忠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林业、住建、水务、农业、环保、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办)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局长李玉亭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任如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森具体工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形成主动对接、相互配合、积极联动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使全市人民知晓率、支持率达到95%以上。市委宣传部要统领全市创建宣传工作,与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宣传方案,各镇(办)、各部门、各新闻媒体、各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三)加强投入保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举力投入所负责的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不打折扣、不落步子、不拖后腿。市财政要全力保障创森工作所需经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结合方案具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抓攻坚,确保创森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强责任考核。将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一是由市政府与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由考核办牵头进行考核。三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创森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情况联合开展督查,对不按时、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四是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综合协调、评定依据收集及创建申报验收等日常工作。
中共神木市委办公室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