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民政局“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山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洛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准确把握新常态,客观判断发展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结合山阳县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努力开创民政事业跨越发展新局面。


一.发展形势

发展机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位置日益突出,社会管理格局将更加完善,为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政府职能转变,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服务职能将逐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为民政事业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面临挑战。一是城镇化快速推进,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和群众日趋复杂的多样化社会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对民政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本县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受灾人口人数众多,财政的保障能力有限,民政部门落实兜底保障,实现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虽然改善,但管理、服务、运营等未能同步跟上,管理水平滞后、服务水平差、日常运营没有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四是老龄化速度加快,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日益迫切。


二、“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山阳县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创新,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吸纳各种资源和手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体思路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法治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主和服务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目标任务:到2020 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山阳做出新的贡献。重点建成儿童福利院1所、光荣院1所、敬老院4所、老年公寓2所、城市社区服务站3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47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38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110个、县城区公墓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15个。十三五期间,山阳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能,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促进山阳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山阳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完善三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四项工作”。即紧紧围绕山阳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和保障民生两个重点,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国防支援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依法行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四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自然灾害救助。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修订和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建立减灾示范社区,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减灾防灾能力。继续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等工作。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断巩固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发挥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作用,建立信息比对系统,健全信息比对制度,继续完成低保家庭信息核对工作。规范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审批的准确性。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公开公正”。加大查处违规违纪力度,杜绝因救助不到位引发的上访事件。

五保供养工作。加强敬老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敬老院硬件建设成效,床位使用率达100%。加强散居供养五保对象生活监管责任,全县五保对象供养率达到100%。搞好五保对象年检和审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医疗及临时救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统一救助标准,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做好医疗救助与农村合疗、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衔接。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制度,实施规范救助。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做好老龄工作,推进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残疾人、孤儿补贴等政策,积极实施福利救助项目。指导慈善组织依法、有序、规范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活动。

(二)全面落实优抚抚恤政策,保障和维护涉军稳定。

双拥共建。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强化双拥政策宣传,做好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慰问驻军及重点优抚对象工作,积极为现役军人办好“九件实事”,增进军政军民团结。足额兑付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

优待抚恤。优抚对象实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兑付抚恤补助资金,不断提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和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在各项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继续向优抚对象倾斜,解决好“三难问题”,确保涉军稳定。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彻底解决安置遗留问题。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有意参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0%受到培训。

(三)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区划、地名、勘界。健全地名数据库,加快地名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地名设标和街、路、巷命名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管理和年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山阳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执法力量,加快殡葬设施建设进度,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

婚姻、收养登记。巩固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登记合格率100%。依法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开展“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保护合法,打击违法,预防渗透”的方针搞好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民族团结,保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幸福山阳作出贡献。

(四)加强民政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工作机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加强“便民服务大厅”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和流程,保障民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民政能力建设。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民政工作格局,提高社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干部培训,夯实民政为民基础。

干部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细化责任落实,将《民政局内部管理规定(暂行)》落实到行动中,全面抓好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塑造勤政、为民、务实的部门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政务、党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继续深入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优良行风。

民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民政宣传力度,扩大民政工作影响,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强化“山阳民政网”和“社区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及时做好舆情信息的监测与反馈。加强理论研究,提高理性思维能力,指导民政工作实践,推进山阳民政事业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