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工作发展情况

(一)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组织举办了全市后勤干部培训班,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作了详细解读和专题辅导,为规范机关各项行政事务管理有序开展奠定了法治思维基础;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分别发送到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并在铜川日报全文刊载了《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贯彻落实意见并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二)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实现低碳、环保、生态目标。

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市、区县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建立了联络员机制,形成了层层负责,上下联动体系。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明确了工作主体和各自职责。三是健全了规章制度。有五年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各项管理长效机制、《铜川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细则》、《铜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等,现正在起草《铜川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定》。四是纳入考核体系。从2011年开始,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占0.3分。五是大力实施节能改造。几年来,我们针对各级公共机构实施了空调系统、用水用电设施、锅炉等各个方面的节能改造,达到了有效降低能耗。同时我们还大力开展办公设备“零待机”活动,推广使用节能插座。去年购置了近400个,今年又购置600个。六是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和监督检查。初始,我们通过制作横幅、张贴标语、录制专题片、刊登理论文章进行宣传。近年来,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开展“能源短缺体验”和“少开一天车”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机关干部节能意识不断增强。七是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2014年至今,我们按照省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了四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近期,经省联合组验收已达标。八是实施重点工程,打造绿色校园。针对市一中用能项目,设计了完整的各项耗能设施的节能改造方案,总投资1152.63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已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人均能耗下降12%、单位面积下降8%、节能灯具使用率100%、节水器具使用率80%的目标任务。

(三)按照中省停建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要求,做好我市停建清理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工作。

根据中、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查出楼堂馆所建设项目16个,其中已完成项目6个,在建项目4个,未开工建设项目3个,停建项目3个,已上报省停建清理办公室。

在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中省要求,对全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重新进行清理整改。

1.按照中办发〔2014〕64号、陕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以铜办发〔2015〕3号文件通知要求全市进一步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市停建清理办迅速落实文件精神,2月9日下发了〔2015〕1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铜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级机关各单位和部门、各人民团体按照新的标准重新填报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3月25日已将清理整改书面报告和汇总表上报省停建清理办。

2.配合省委督查室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持续督办,并在全市开展了办公用房“回头望”工作。

3.上报和批准了一批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改造项目、市纪委办案基地改造项目、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修缮项目、新区管委会坡头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项目。

4.对市级各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已批准了39个单位的房屋租赁合同。

5.做好办公用房调剂使用工作。一是为缓解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张问题,在市人社系统、市编办迁入新办公楼后,我局对腾空的9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调剂,妥善解决了17个单位办公用房紧张问题。二是将市委3号楼统一调剂给市政协使用,并将市文联、市妇联等单位调剂到工商局办公楼办公。三是对北市区收回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合理安排使用,将原党校部分办公用房调剂给市纪委作为办案基地,将原金锁客运站调剂给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使用。

(四)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公务用车管理和改革工作

按照省上要求铜川市成立了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了严格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我市专门下发文件对节假日公车使用提出严格要求,市公车管理改革办公室也及时转发了《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节假日期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行规范,市公车办也在节假日期间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杜绝了公务用车私用、乱用现象。

截止目前,铜川市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工作公车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两次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着重研究落实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以探索制定既符合中省政策,又切合我市实际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2)广泛进行考察调研。先后多次到周边地市了解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并就拟定方案多次与省公车办沟通,不断修订完善。

(3)组织召开市级机关秘书长会议,就改革方案进行座谈,通报方案的制定情况,并针对有关实际问题进行了融会沟通。

(4)完成了《铜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铜川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

(5)5月28日组织召开市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并通过了《铜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6月3日报经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后上报省公车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批准,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6)6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会。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2、对市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进行了详细统计

(1)对市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及交通费用进行了详细统计和分析,确定了合理的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组建了市级机关车辆服务中心,对市级机关聘用的司机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法进行了录用安置,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正常的公务出行。

(3)对市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全部公务车辆进行统计,下发通知要求6月20日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完成车辆封存工作,并要求各区县在6月25日完成车辆封存任务。

(4) 目前全市公车改革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铜川市公车办联合财政局、人社局对市级部门单位车改方案进行审核,目前已对部分单位方案进行批复,第一批获得方案批复单位交通补贴已发放,涉改车辆正在处置当中,其余单位的车改方案正在审核。

3、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1)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程序。单位资产出租须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经财政局审批后,再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招租。

(2)不断考察调研,提出了该市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意见。在经营性资产整顿的基础上,对该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调研。随后,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铜川市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并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在十月份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及市法制办审核,并提交市深改小组讨论。

4、驻外办事机构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所有驻外办事机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汇总填报了《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情况登记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房地产情况登记表》和《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情况汇总表》,形成了上报材料。

 
 
责任编辑:赵万本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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