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加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力度,重点对各区县公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完成公车制度改革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常态化检查和管理,规范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3.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完成对各类资产的移交。
4.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和节能设施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