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形成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普惠制度和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特惠制度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时,享受到了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截止2015年9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残疾人为10740人,省市财政共代缴保费205.59万元。“十二五”期间,累计为8201人次残疾人参加城镇医保缴费补贴资金76万元。耀州区从2012年起将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缴费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为5606名残疾人缴纳了保费。王益区从2012年起由残疾人保障金出资38455元,累计为856名残疾人缴纳了农合保费。
二是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我市将20783人次残疾人纳入了低保,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773.65万元。并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实施了分类施保,提高了救助金。
三是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为残疾等级三级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从2014年起,将未成年残疾人的生活补贴由50元提高到了100元。“十二五”期间,争取到省级资金2384.2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05.615万元,累计为8.2万名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其中残疾未成年人1097人)。
四是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为全市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2015年度为806名残疾人发放省市配套补贴资金36.27万元。
五是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从2011年1月起,我市将残疾人运动疗法、偏瘫肢体训练、脑瘫肢体训练、截瘫肢体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评定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二)康复工作成绩突出。一是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2011年至2015年,全市共为79名脑瘫、9名孤独症、74名智力残疾儿童提供了免费康复训练;为31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了免费矫治手术;为68名聋儿进行了康复训练,分别为27名、45名聋儿免费配发了助听器或实施人工耳蜗手术。二是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实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全覆盖。2013至2015年,在省残联、市委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县共投入资金660万元,为14486名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26811件。三是扎实推进重点康复项目。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236例;为25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免费住院,补助资金216.5万元;免费安装假肢282具。四是加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市财政从康复经费中投入21万元,对全市7家残疾人康复站给予资助。
(三)残疾人教育不断加强。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就学,大中专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深造资助制度。“十二五”期间,争取到省级资金28.7万元,为320名残疾儿童少年发放补助;争取到省级资金24.5万元,资助了66名当年录取的残疾大中专学生;市级投入资金15.5万元,资助了76名当年录取的残疾大中专学生。
(四)残疾人培训就业稳步推进。第一,开展就业援助和举办招聘会,促进残疾人就业。为59名残疾人提供专项政策扶持,使873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528人签订了用工协议)。第二,组织开展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市残联连续多年开展了盲人计算机和按摩技能免费培训,培训盲人378人次。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6450人次。第三,将残疾人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十二五”期间,累计对1030名残疾人进行了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争取到省残联资金64.74万元,累计为286名公益性岗位上的残疾人发放工作补贴。四是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落实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积极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贷款支持、跟踪服务等。2011年以来,为残疾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万元、项目贷款300万元。人社部门为残疾人发放小额信贷64万元,为159名残疾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31.8万元。各级残联为170名残疾人发放了创业补贴71万元。
(五)残疾人托养服务有效开展。省级投入资金177万元,市级配套194万元,按照农村不少于1000元、城镇不少于2000元的标准对1140名城镇、1600名农村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居家安养发放了补贴。
(六)残疾人文化体育形成品牌。一是由市组建、代训的足球队代表陕西多次参加全国赛事,成绩优异。2011年在杭州举办的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脑瘫足球比赛中获得第八名,这是我省足球队第一次进入全国前八名。2012年10月参加由国际特奥会东亚区、中国特奥会主办、陕西省残联、陕西省特奥会协办的“特殊奥林匹克足球融合计划”西安足球融合赛中获得冠军。2013年在天津全国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足球比赛中获得冠军。2014年在南昌举办的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足球比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足球竞赛中获得全国第三名。二是群众性体育活动活跃。每年8月,我市积极开展全国“残疾人健身周”、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全国残疾人文化活动周”和全省“残疾人体育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技能,帮助残疾人树立终身体育理念,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体育健身运动,增强体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市残联和各区县残联每年组织200余名残疾人充分利用体育场馆、图书馆、残疾人活动中心、社区康复中心等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和场地,组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特奥社区融合运动、轮椅健身运动、聋人篮球赛、盲人乒乓球、象棋比赛等简便易行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使广大残疾人享受体育健身带来的快乐。三是残疾人文学创作屡获佳绩。刘爱玲的短篇小说《上王村的马六》获得第二十届天津“文化杯”全国梁斌小说奖中篇类小说一等奖和第三届柳青文学奖;短篇小说《银川邂逅》入围鲁迅文学奖,这是我市作品首次进入该奖项的评比;中短篇说集《西去玉门镇》荣获陕西首届暨2014年度残疾人作家奋进奖文集类一等奖。韩文惠的作品《有阳光,每一朵花都能绽放》获得中国残联“建党90周年征文大赛”一等奖。
(七)残疾人维权措施有力。首先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贯彻落实,提高广大群众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增强扶残助残自觉性和积极性。其次是开展执法检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视察。第三,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市、区县两级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并成立了以法院、检察院、残联、公安、民政等10个单位为成员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解决了贫困残疾人在维护权益方面的实际困难。第四,加强信访工作。全市各级残联认真贯彻《残联系统信访工作规定》,建立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实施了信访首问负责、信访督办、理事长接待日等制度。据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市、区县两级残联共接待残疾人群众来信来访265人(次)。
(八)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依托社会资源建设残疾人服务机构。我市争取到745万元的资金和设备,依托顺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省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依托耀州区聚园干杂果农业合作社、王益区隆达专业合作社、印台区红土镇甘草塬悠悠谷养殖中心、印台区永平养殖有限公司和建成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50万元,对耀州区勇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家残疾人扶贫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依托耀州区孙思邈中医医院、王益区黄堡镇中心卫生院、印台区三里洞卫生服务中心、宜君县县医院建成残疾人托养中心,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00万元,对各区县托养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补助经费,并对宜君县创建残疾人示范机构给予50万元补贴和20万元设备购置补贴;依托区县养老院建成4个残疾人托养中心;建成6个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二是推进残联系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中省规范化要求,扎实推进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市、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市、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组织队伍逐步健全。全面开展了创建省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形成了区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为全市所有乡镇(街办)、行政村(社区)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了工作待遇。
(九)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在全市形成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狠抓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氛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及部分市委常委从2008年起,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残疾人工作。在连续开展多年的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中,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干部全员参与、主动和困难群众结对子,为困难残疾人送生活用品、送农资、送帮扶资金、送技术资料等,坚持为残疾人办实事。残疾人出行更加方便。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发展。残疾人免费乘车从2012年起在新老市区公交1、2、5、605、606等线路施行。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伍日益壮大,志愿助残氛围日益浓厚。